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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回应排放超标被罚千万 针对性采取措施

时间:2016-01-17 00:00:00  中国汽车新闻网  

近日,长安汽车官网发布公告,就北京市环保局对长安汽车部分车型抽检排放未达标的处罚决定作出了回应,并表示将对未达标批次的车辆进行电喷数据的重新录入,以保证其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2015年7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在北京抽检了部分长安汽车,经检测认定:其中由北京长安汽车公司生产的睿骋和CS75部分抽检车辆排放不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的标准要求,同时,三辆CS75抽检样车的OBD系统均不具备实际监测(IUPR)功能,不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的标准要求。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月6日对长安汽车下达了处罚通知,没收未达标车辆的销售收入1260.5万元,并处罚金378万。

事件发生后,长安汽车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多次了解与沟通。同时组织技术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论证,并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长安汽车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排放法规要求。

二、造成本次抽检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原因:

1、该批次车辆电喷匹配标定方案的覆盖性不足,未能有效覆盖到一些特殊、极端情况,可能会导致车辆在特殊情况下排放不达标。

2、OBD是一个复杂的诊断系统,包含了多项指标,此次抽检的六台车的OBD均正常工作,但其中三台车的OBD若干指令之一的IUPR(OBD实际监测频率)出现了通讯设置故障,导致诊断仪不能读取信息。

三、措施:

1、长安汽车已锁定了相关未达排放标准的车辆信息,并已通知相关车辆的客户前往4S店进行电喷数据的重新录入,新录入的电喷数据可保障用户车辆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2、长安汽车已重新设定电喷数据标定方案,加强覆盖性,确保所生产的产品即使在最严格状况下仍能达到相关的排放法规要求。

长安汽车对因本次事件给我们的客户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据了解,其实这并不是北京市环保局针对汽车企业产品排放不达标的第一次处罚。

根据汽车产经网了解到的情况,2014年9月11日,北京市环保局就因进口全新胜达3.0车型排放超标一事对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过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510231.53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351023.15元。(江苏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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